​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大力推动体系建设 有效发挥政策作用_经验介绍_交流合作_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大力推动体系建设 有效发挥政策作用

发布时间: 2021-01-14 来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布人:


自2018年底正式启动业务运作以来,湖北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再担保)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发挥龙头机构作用,大力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帮助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恢复、提高展业能力,辖内能正常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增加至69家,业务实现全省覆盖,2020年业务规模将超过150亿元、实现翻倍增长,在应对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法如下:


一、积极推动省级层面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政策


湖北再担保积极推动并协助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湖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协助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湖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等政策。二是推动湖北省财政厅出台《湖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三是推动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有关指标纳入“湖北省金融信用市州县创建指标”考核,2020年湖北省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对相关指标进一步优化,对融资担保有关指标考核分值由原2分提高至16分,涉及担保费率、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余额占比、政府性融资担保责任余额增长、银担合作业务增长、政府性融资担保应偿尽偿等指标。


二、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力度


2018年底,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调研组赴湖北省调研时,辖内仅有11家正常展业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经过两年的努力工作,目前湖北再担保已与64家市县政府、69家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分别占全省市县政府数量、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总数的83.1%、69.7%,初步构建起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并已实现业务全省覆盖。


一是以湖北再担保名义书面致函市县级政府,要求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建设力度。近一年,全省有1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获得当地政府增资,合计新增资本金超过20亿元,其中今年新设12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二是推动市县政府出台代偿补偿政策,要求市、县级设立的风险代偿专项资金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1000万元。目前,合作的64家市县政府均设立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专项资金池,落实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中的10%的风险责任。还有约一半的市县政府陆续出台了保费补贴和业务奖补等支持政策。


三是推动组建市级融资担保集团。今年荆州、宜昌、襄阳、荆门等地通过资源整合,组建了市级融资担保集团,使得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可直接覆盖辖内没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县域;武汉市设立了“武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


四是推动没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市县政府与湖北省担保集团等有实力的省、市级担保公司跨区域协作,通过“再担助力贷”等批量担保贷款业务模式和产品,实现再担保业务市县全覆盖。


三、持续深化银担合作


湖北再担保积极借鉴外地“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经验,大力推进银担合作。目前已与26家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占全省银行总数的92.8%,大部分银行已落实银担分险合作。今年1-10月,银行分险业务达到108.1亿元,占总规模的81.5%。


一是深入推进批量担保业务,采用合作银行批量获客、批量审批、批量放款,直保机构不做重新尽调,直接进行批量担保,湖北再担保批量备案,有效克服了部分地区业务开展不起来、人员配备不足够的问题,其中“再担助力贷”产品在保余额已达32.6亿元。


二是推动部分银行制定新型政银担合作专项工作机制,如湖北银行实施了“单列信贷指标、单降资金成本、单设绿色通道、单配专项奖励”等措施。推动部分银行出台专项产品,如湖北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分别推出了“惠保贷”“再担保分险贷”“快融通2.0”等。


三是深化银担互信,督促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责任,树立品牌信用。根据与市县代偿补偿资金主管单位、担保机构共同签订的三方共管协议,湖北再担保要求合作担保机构不新增一笔应偿未偿项目,若担保机构不能按约履行义务,湖北再担保则可直接向当地政府发函,要求划扣代偿补偿资金。


四是实行存款激励、上下联动,引导担保机构将存款与各合作银行业务规模严格挂钩,按照统一标准对合作银行进行资金存放,调动合作银行积极性,努力提高业务规模。


四、不断创新再担保业务产品和模式


湖北再担保积极发挥区域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龙头作用,不断创新业务模式,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具有普惠性和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一是推出“再担抗疫贷”、“再担增援贷”等专项产品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抗疫期间,引导合作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要求,联合银行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续贷续保支持;主动对部分担保机构新增授信额度21.2亿元;严格落实降费要求,对“再担抗疫贷”专项产品、服务疫情企业和融资100万元以下企业免收担保费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再担保费减半收取。


二是细分再担保支持领域,增强服务针对性。先后推出了“再担扶贫贷”、“再担科创贷”、“再担增信贷”、“再担税金贷”、“再担助力贷”、“再担创业贷”等专项产品,形成了“1+N”的担保产品体系。其中,“再担助力贷”充分借鉴了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产品方案,引导银行降低准入门槛,提高贷款授信额度或降低贷款利率,截至2020年11月落地项目5700笔,融资金额32.61亿元;“再担税金贷”是湖北省地区首个实现全流程线上操作完成的再担保业务,截至2020年11月共落地211笔,融资金额1.99亿元。


三是整合政策资源,形成政策性担保服务合力。湖北再担保依托各级政府奖补政策及合作各方优势开发新产品,先后对接武汉、宜昌两地政府政策,制定援企纾困专项服务方案。以武汉为例,为支持武汉区域的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在原有“4321”分险基础上武汉市区两级政府分险比例从10%增加到20%,湖北再担保、担保公司、银行、武汉市区两级财政按照4︰2︰2︰2比例承担代偿风险责任。截至2020年11月底,该类产品落地项目1371笔、融资金额8.43亿元,平均融资成本不超过5%。


五、多措并举加强体系风险防控


湖北再担保高度重视担保体系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严把机构准入、备案项目准入、保后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等环节。2020年对40家合作担保机构开展保后管理43次,发送风险提示函7份,暂停5家合作担保机构再担保业务合作,着力防控体系风险,维护体系信用。


一是加强业务规范引领。湖北再担保面向合作担保机构制定了公司治理、担保业务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等7个指引和再担保业务负面清单,开展体系内公司治理、风险防范等各类培训9次,实施了三个月至半年的互派员工交流计划,引导合作担保机构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和规范管理水平。


二是开展外派董事试点。按照“试点先行、统一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在荆州等6家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全面深化合作和外派董事试点,由公司委派1名以上董事参与试点担保机构的法人治理和董事会决策,外派董事不参与具体经营,不取薪酬,具有一票否决权。通过建立治理纽带,实现对担保机构的管理输出,协助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控制风险、合规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