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运营成效初现_业务成果_业务开展_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运营成效初现

发布时间: 2020-09-03 来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布人: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自2018年9月26日挂牌运行以来,在财政部党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各地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领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合作,坚持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主业,扩大业务规模,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切实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业务发展


   截至2020年6月30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业务已覆盖到30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的1800多个县区,累计完成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超过5221.90亿元,担保户数超过31.34万户,其中支小支农业务占比96.80%,政策功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二、银担合作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深入开展“总对总”合作,采取联合发文、召开银担业务对接会、推出银担专项产品等多种形式,推动建立自上而下的银担可持续合作机制。目前,大部分合作银行放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准入门槛、加大授信支持、免缴纳保证金、合理设置担保代偿宽限期等支持政策。银担风险共担机制逐步得到落实。据统计,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中,银行参与分险的业务规模占比已由最初的不足50%提高到了2020年2季度63%。

 

   在此基础上,为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降低小微企业、“三农”等主体融资成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0年4月经财政部审核同意,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出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试点。截至8月底,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等12家银行签署了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同,新的业务模式已经落地。 

 

   三、行业引领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的要求,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不断引领行业规范管理,推进业务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担保能力。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多次举办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培训会;组织开展全国担保再担保优秀业务产品(模式)评选;组织编写《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指南》和《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案例汇编》;搭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报送系统”等,引领行业规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