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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召开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20-01-20 来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布人:


   1月15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邀请部分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和银行机构的专家在京召开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座谈会,共同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主持研发的《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产品方案》及业务操作指引等文件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座谈会由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总经理向世文同志主持,基金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关负责同志首先介绍了推出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产品的背景和业务方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运行一年多来,再担保合作业务已覆盖24个省(区、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累计完成再担保业务规模逾2700亿元、超过16万户,其中支小支农业务规模超过2600亿元,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业务合作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制约支小支农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发展的痛点,如: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不均衡,部分基层机构业务能力弱,风险管控能力差、银担分险合作机制落实困难等。为此,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主持研究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总对总”批量业务直接合作,从上到下驱动业务开展,锁定总体担保代偿率上限,银行参与分担风险并负责对项目进行尽调、评审和贷后管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负责提供担保,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


   与会专家就业务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牵头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部分银行联合开展自上而下的银担“总对总”批量业务合作,有利于弥补部分基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能力弱的短板,进一步发挥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各自的功能作用。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产品聚焦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将担保费率一步到位降低至1%/年,要求银行主动分担20%的贷款风险责任以及根据财政可承受力度合理设置担保代偿率上限等一系列制度设计,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的规定,是现阶段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作用,帮助银行提高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信贷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有效举措,将成为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与会专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如:将银行新增客户业务占比纳入合作评价、在协议中进一步细化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简化业务流程等。


   会议最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承同志作总结性发言,对专家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目前,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正与有关银行和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一起对产品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将在按程序报批后,尽快启动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