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印发《批量担保业务管理指引》 推动体系成员规范批量担保业务_业务动态_业务开展_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印发《批量担保业务管理指引》 推动体系成员规范批量担保业务

发布时间: 2023-07-13 来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布人:


为进一步引导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开展批量担保业务,推进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体系高质量发展,在总结业务实践经验、征求合作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制定印发了《地方批量担保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用于指导相关融资担保机构制度建设。《指引》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一是批量担保产品设计,涵盖批量担保业务合作银行的选择条件、产品的开发与评估、银担合作遵循原则等。其中,银担合作遵循原则明确了银行主导风险识别与筛选、锁定合作风险上限、银担分险等原则,同时明确了批量担保产品应有效推动信贷市场信用分层,体现担保价值。


二是备案信息质量管理要求,明确省级合作机构及承保机构应实行产品化管理,在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数字化平台根据产品方案填报产品要素,加强备案信息质量管理,确保业务真实性。


三是业务贷后管理措施,包括督促合作银行履行贷后管理责任、加强合作业务质量监督、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动态监测、担保收费管理、担保代偿审核、业务年度评估及合作银行评价等。


下一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按照《指引》规定,对批量担保业务进行产品化管理,逐步规范合作机构批量担保业务,不断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