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政策目录及分类索引(2022)
发布时间: 2022-08-18 来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按地区汇总)
一、北京:
1.1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 市国资委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银保监会北京局《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进一步深化政银担合作的若干措施》 (京金融〔2022〕177 号)
1.2 北京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 《关于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降低担保费率的实施细则》(京财经建〔2022〕1197号 )
1.3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2022〕23号)(第8条)
1.4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14号)(第二部分)
1.5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的通知》(京金融〔2021〕273 号)
1.6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经营指引>的通知》(京金融〔2020〕140 号)
二、江苏:
2.1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1号)
三、浙江:
3.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费用补贴办法的通知》(浙财金〔2022〕2号)
四、福建:
4.1 福建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福建省融资担保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4号)
4.2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银担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63号)
4.3 福建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银保监会福建局 《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闽财金〔2019〕20号)
4.4 福建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20〕22号)
五、山东:
5.1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9〕33号)(附延长有效期公告)
5.2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委组织部 省财政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的通知》(鲁金监字〔2020〕233号)
六、广东:
6.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东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3号)(第二章第一节第5条)
6.2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普惠金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金〔2021〕36号)
6.3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6.4 广东省工信厅 《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11号)
6.5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金〔2020〕8号)
6.6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的意见》(粤财金〔2020〕22号)
七、山西:
7.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第6-8条)
7.2 山西省财政厅 省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金〔2022〕13号)
7.3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财金〔2022〕32号)
7.4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的通知》(晋金监非银〔2022〕5号)
7.5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全省融资担保体系业务合作指引>的通知》(晋金监非银〔2022〕8号)
7.6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晋金监非银〔2022〕9号)
7.7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操作工具箱>的通知》(晋金监非银〔2022〕10号)
7.8 山西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改革后)的通知(晋财金〔2022〕50号)
八、安徽:
8.1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银保监会安徽局 证监会安徽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金融助企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金〔2022〕45号)(第六部分)
8.2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追偿挽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金〔2021〕65号)
九、江西:
9.1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0号)
9.2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促进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金字发〔2021〕193号)
9.3 江西省地方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赣金发〔2021〕2号)(第三、四章相关部分)
9.4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债〔2019〕47号)
9.5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住经济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53号)(第十二条)
十、湖北:
10.1 湖北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四补”机制的通知》(鄂财金发〔2021〕42号)
10.2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反担保设置指引(试行)>的通知》(鄂金发〔2022〕5号)
十一、湖南:
11.1 湖南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做好2022-2023年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保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财金〔2022〕36号)
十二、重庆:
12.1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的通知》(渝金发〔2022〕1号)
12.2 重庆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渝财金〔2022〕20号)
十三、四川:
13.1 四川省财政厅 省经信厅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兑付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0〕37号)
13.2 四川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省经信厅 省商务厅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银保监会四川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0〕5号 )
13.3 财政厅 经信局 金融监管局 《关于实施推动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增量降费财政政策的通知》(川财金〔2020〕44号 )
13.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第四部分)
13.5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财金〔2021〕11号)
十四、陕西:
14.1 陕西省财政厅 省工信厅《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金〔2022〕1号)
14.2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财政措施的通知》(陕财办〔2022〕15号)
14.3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奖补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金〔2022〕18号)
(分类索引)
一、综合类
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第四部分)
2.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 市国资委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银保监会北京局《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进一步深化政银担合作的若干措施》 (京金融〔2022〕177 号)
3.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2022〕23号)(第8条)
4.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14号)(第二部分)
5.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经营指引>的通知》(京金融〔2020〕140 号)
6. 重庆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渝财金〔2022〕20号)
7.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东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3号)(第二章第一节第5条)
8.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的意见》(粤财金〔2020〕22号)
9. 湖北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四补”机制的通知》(鄂财金发〔2021〕42号)
10.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1号)
11. 陕西省财政厅 省工信厅《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金〔2022〕1号)
12.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财政措施的通知》(陕财办〔2022〕15号)
13. 福建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福建省融资担保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4号)
14.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银担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63号)
15. 福建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银保监会福建局 《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闽财金〔2019〕20号)
二、体系建设类
1.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全省融资担保体系业务合作指引>的通知》(晋金监非银〔2022〕8号)
2.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晋金监非银〔2022〕9号)
3.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操作工具箱>的通知》(晋金监非银〔2022〕10号)
三、风险补偿类
1. 财政厅 经信局 金融监管局 《关于实施推动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增量降费财政政策的通知》(川财金〔2020〕44号 )
2.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债〔2019〕47号)
3.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9〕33号)(附延长有效期公告)
四、补贴奖补类
1. 湖南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做好2022-2023年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保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财金〔2022〕36号)
2.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费用补贴办法的通知》(浙财金〔2022〕2号)
3. 四川省财政厅 省经信厅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兑付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0〕37号)
4. 四川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省经信厅 省商务厅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银保监会四川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0〕5号 )
5. 北京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 《关于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降低担保费率的实施细则》 (京财经建〔2022〕1197号 )
6.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普惠金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金〔2021〕36号)
7.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8. 广东省工信厅 《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11号)
9. 山西省财政厅 省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金〔2022〕13号)
10.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奖补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金〔2022〕18号)
五、尽职免责类
1.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的通知》(京金融〔2021〕273 号)
2.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的通知》(渝金发〔2022〕1号)
3.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委组织部 省财政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的通知》(鲁金监字〔2020〕233号)
4.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的通知》(晋金监非银〔2022〕5号)
六、绩效评价类
1.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财金〔2021〕11号)
2.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金〔2020〕8号)
3.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财金〔2022〕32号)
4. 福建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20〕22号)
七、其他类
1.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反担保设置指引(试行)>的通知》(鄂金发〔2022〕5号)
2.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0号)
3.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促进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金字发〔2021〕193号)
4. 江西省地方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赣金发〔2021〕2号)(第三、四章相关部分)
5.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住经济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53号)(第十二条)
6.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第6-8条)
7. 山西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改革后)的通知(晋财金〔2022〕50号)
8.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银保监会安徽局 证监会安徽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金融助企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金〔2022〕45号)(第六部分)
9.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追偿挽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金〔202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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