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担保集团强化风险管理 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_交流园地_交流合作_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安徽省担保集团强化风险管理 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发布时间: 2021-09-24 来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布人:


编者按:安徽省创新的“4321”政银担合作模式,开创了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先河,经过多年探索,取得明显成效,但体系规模体量和发展质量不平衡态势逐渐显现,出现了诸如部分担保机构风险偏高、公司治理不健全、代偿处置压力较大、业务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政策性担保功能的有效发挥。以“十四五”为新起点,结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意见》(国融担函〔2021〕147号)要求,安徽担保把发展质量问题提到了更为突出位置,从“战略、业务、技术、机制”四个维度提出全面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现就《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构建新型再担保体系 推进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摘编转发,供体系内成员参阅。


“十四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省担保集团)为增强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好发挥龙头引领作用,推进体系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新型再担保体系,制定了《关于构建新型再担保体系,推进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战略、业务、技术、机制四个维度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战略维度


(一)坚持政策性定位。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守政策性定位和准公共产品属性,紧紧围绕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贯彻执行省产业政策,积极融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三地一区”建设行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探索研究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聚焦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科创主体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二)明确战略目标。坚持创新发展,逐步形成层级合理、错位互补、运营规范、功能突出、风险可控的体系发展格局,巩固安徽担保在全国行业的领先优势和标杆地位。坚持“扶小微、广覆盖、低费率、控风险、可持续”,突出发挥担保增信功能和金融纽带作用,把全省担保体系打造成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坚持精准引导、高效运作,有效对接政府产业政策,提升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能,推动全省担保体系成为地方金融创新品牌,成为地方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三)坚持协同发展。安徽省担保集团立足全省体系龙头地位,整合各业务板块以及合规风控、业务评审、信息技术等资源优势,对接国家和省支持政策,通过股权联系、业务合作、信息技术、合规引导等方式,以及培训交流、人才互动,发挥对体系的统筹带动和引导作用,共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支持市级机构发挥区域带动作用,构建市域政府性担保体系,对县区机构提供股权投资和业务分险。配合县区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聚焦服务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三农”等领域。


二、业务维度


(一)明确客户定位。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功能需要精准灌溉,明晰担保服务客户群体的边界。对象选择上,聚焦“六稳”“六保”要求,坚持扶小扶微扶贫扶农,支持科技创新,强化“小额分散”导向,重点服务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含)以下客户群体,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获客途径上,通过大数据赋能、政府重点项目库、商业银行客户群、体系机构自主营销等途径,加强客群识别,筛选“白名单”,明确扶持对象。


(二)丰富产品谱系。一是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绿色金融、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新型城镇化、普惠金融、双循环等重点领域,对接经信厅、商务厅、科技厅、发改委等部门产业政策和专项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和园区的风险分担资金池,推广“科技贷”、“园区贷”等多方参与的融资担保产品。二是构建标准化、可兼容的再担保产品谱系,制定产品手册、操作指引,支持科技担保公司、普惠担保公司和市县区担保机构围绕地方产业导向和重点服务领域加大业务创新,扩大再担保服务广度和深度。


(三)主导业务模式。一是巩固发展“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按合作银行承担风险比例不低于20%、省级再担保(不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原则上不高于合作担保机构的标准,加大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银行的创新业务对接,构建国家、省、市、县(市、区)多层级风险分担模式。二是适应普惠金融和科技金融发展趋势,通过“上下联动、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巩固推进”方式,加快推进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鼓励“见贷即保”、“见保即贷”批量化银担合作,锁定风险上限,线下线上相结合,提升服务效能。


(四)加强目标管理。按照“扶小微、扩规模、优结构、控风险”思路进行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全省政银担、科技担保、普惠担保等各项目标任务,引导体系成员主要开展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业务,其中单户500万元(含)以下业务占比不低于50%,逐步优化存量、扩大增量,落实支小支农80%、50%双占比政策要求。加强体系成员业务结构、功能发挥、风控指标动态跟踪,分类制定合作政策、管理措施,统筹做好业务调控和风险管理。


三、技术维度


(一)完善信息化管理。按照“基础优先、统筹推进”原则,以“再担保综合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中心,担保体系机构管理、业务管理、结算管理、风险管理模块”为架构,逐步实现“一平台一中心四模块”信息化支撑,高质量推进“数字徽担”建设。集成标准化线上担保、业务备案、指标分析、代偿补偿线上申请、机构合作、提示警示、线上培训等各类场景应用,促进政府性担保机构展业规范化、标准化。


(二)逐步建立大数据库。规范再担保数据报送,完善业务信息数据采集,逐步实现业务状态全流程跟踪分析,形成担保体系数据中心。联合市县体系成员争取各级政府政务信息、智慧城市等数据支持,优先考虑从已建成智慧城市的市县开展试点,将数据共享作为战略合作重点内容之一,逐步引入地方数据资源。通过与省征信公司等专业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丰富外部数据获取渠道,增加数据维度,增强客户数据信息调用和分析能力。


(三)建设风控筛查模型。推动建立以大数据应用为支撑的业务评审机制和决策流程,支持普惠担保公司、科技担保公司和有条件的市县区担保机构探索建设担保业务风控模型,为客户准入、业务授信、保后管理等提供参考,试用成熟的在体系复制推广。借助科技金融手段,逐步形成客户名单分类合作管理,列入“白名单”的重点合作,列入“灰名单”的谨慎合作,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合作,加强事前防范经营风险。


(四)银担信息数据互联。建立银担数据交互平台或开展银担数据直连建设,共同开发专属线上合作产品,力争将担保机构相关审批标准、合同要件等嵌入银行系统,做到普惠信贷类担保业务线上自动审批、自助放款和还款、在线备案,共享业务尽调、项目评审、贷(保)后管理、风险预警、协同追收等信息。逐步打通银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之间线上业务流程,实现双向推送,提升机构业务拓展和服务能力,提高风险共管共担效率。


四、机制维度


(一)政策保障机制。一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尽职免责指引、不良资产处置与核销等行业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地方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落实对辖内机构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贴、奖励等,建立持续的流动性补充机制,保障机构可持续发展。二是用足用活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策。服务对象上保持相对统一,尽量做到“应合作尽合作”,扩大合作业务规模,通过风险分担,降低省、市县级最终风险承担比例;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股权投资政策,为体系争取更多资金。三是完善再担保补偿政策。压实合作机构申报补偿的预审责任,提高申报规范性;优化代偿补偿审核机制,提高效率,合理补充体系成员流动性;加强与省财政厅汇报沟通,争取持续补充专项风险补偿或补助资金,督促合作机构加快代偿清收并落实返还要求,提高省级再担保可持续服务能力。


(二)规范引导机制。一是加强股权和董事履职管理。安徽省担保集团统一在本部、再担保公司选派参股担保机构兼职董事,在集团层面落实股权和董事日常管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修订兼职董事管理办法,开展兼职董事履职培训,落实履职管理和考评工作。二是落实机构分类管理。根据行业政策和监管要求,开展年度体系成员综合评价,从服务效能、政策效应、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等维度,明确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进行画像分类,如示范类、一般类、提升类、关注类、风险类等,一类一策,增强合作引导的针对性。三是制定相关标准指引。根据监管法规、指导政策、职能定位,由安徽省担保集团相关部门(公司)、省担保协会研究制定相关专项技术指引,帮助体系机构规范业务操作、内控标准、评审机制、财务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风险防控机制。一是推进存量风险化解。开展体系风险梳理和评估分类,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担保机构追偿挽损专项行动,推动已丧失担保功能和中高风险机构制定并落实风险化解方案,整合安徽省担保集团资源,加大对债券发行担保支持,助力地方企业风险化解工作。二是做好风险监测预警。机构管理方面,通过再担保综合管理平台、现场检查、稽核审计掌握机构动态,向主管、监管部门报送体系风险预警报告,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违规事项等发函提示警示,并根据问题程度和改进成效适时调整机构分类。业务合作方面,实行再担保补偿“上封顶”管理,年度补偿上限不超过当年再担保业务代偿率5%,防范风险向上归集、无序蔓延。同时,考虑政策导向、风险形势、机构自身能力等,进行浮动调整,分类施策。三是开展稽核审计。结合股权管理和再担保业务合作,保持稽核审计常态化,反馈问题、跟踪整改、总结经验,视情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督促合作机构加强自身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力争5年实现全省体系覆盖。


(四)体系共建机制。一是优化体系纵向层级管理。加大市县政府战略合作,探索推进体系“省持市、市持县”股权调整试点,鼓励市级机构适当分担县区机构风险,发挥市级机构中坚作用,完善市域体系建设,促进市、县机构在业务和职能上错位互补。二是落实省市两级调度。建立调度指标体系,按照“计划、执行、监督、考核”原则,分层调度目标任务、政策执行、风险防控、巡视整改、重点工作等,形成工作台账,调度结果视情向各级政府部门通报。三是加强培训交流。联合省担保协会,分类开展体系从业人员培训和业务研讨,鼓励支持机构间人员互动交流,通过《安徽再担保动态》、再担保综合服务平台等梳理宣传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组织开展评优评先,突出正向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