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担基金参股机构2022年上半年运行简要情况_业务动态_业务开展_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融担基金参股机构2022年上半年运行简要情况

发布时间: 2022-08-22 来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布人:


今年以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融担基金)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求,扎实推进投后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参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经营、聚焦主业。11家参股机构总体上较好完成了与融担基金约定的各项事项及政策性目标,代偿风险整体管控有效,财务状况良好。


一、进一步突出主业优化结构


上半年,11家参股机构提质增效成果显著。总体上看,参股机构新增备案业务规模合计3449亿元,占同期融担基金总业务规模的58.6%。其中,支小支农业务平均占比、单户500万元及以下业务规模平均占比分别为98.7%、66.1%,远超“80%”“50%”政策要求。一半以上参股机构单户500万元及以下业务规模占比超过70%,新增小微企业及“三农”担保业务户数合计31.5万户,占年度总约定目标值的97.82%,均比投资前有大幅提高。其中,北京、湖北、湖南、江苏、陕西等5地机构已超额完成年度全部政策性户数目标。一方面,北京、湖南等地机构开展了与网商银行等线上贷款平台合作业务;另一方面,新业务产品不断涌现,如湖北的“创业贷”、江苏的“小微贷”、陕西的“县域振兴批量贷”、湖南的“乡村振兴共享贷”等。


二、主动提升管理和运行效能


上半年,11家参股机构积极履行协议约定事项,主动配合融担基金开展投后管理工作,对标政策引导方向,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完成章程修订和主要议事规则完善工作。11家参股机构均已完成融担基金投后章程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三会一层”的权责边界,建立了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将融担基金主要投资权益和政策性要求落实到公司运行决策流程当中。二是对标查找问题,11家参股机构能够主动对照融担基金在投后管理工作中发现部分机构存在的治理程序不规范、政策落实不严谨、协议约定事项完成不及时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不断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三是依约投资直保机构,进一步发挥辖内龙头作用,强化体系建设。投资的省级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将融担基金投资资金用于参股辖内优秀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支小支农使用效益,截至上半年末,以融担基金资金投资的直保机构已超40家。


三、着力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1家参股机在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的同时,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可持续运营能力稳步提升。总体上财务状况均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均衡,流动性较好。融担基金投资带动效应持续扩大,江苏、安徽、陕西、广西、山西、宁波等6地参股机构原股东在融担基金投资后合计增资约50亿元,大大提高了参股机构服务辖内普惠领域主体融资的资本实力。


上半年,11家参股机构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依法合规经营,未出现监管处罚。风险防控有效,拨备充足,全口径业务代偿率均低于2.5%。


下一步,融担基金将继续切实履行股东职责,强化参股机构风控合规意识,持续引导和规范机构经营运作、业务模式更加符合国家政策目标要求,聚焦支小支农主业。